12月2日是第四個全國交通安全日。昨天,在鄭州東站三層候車大廳,河南省交警總隊向廣大旅客普及交通安全知識。酒后駕駛、超速駕駛、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,被編成一個個小故事,通過快板的形式演繹出來。同時,來自河南省交警總隊和鄭州市交警支隊的民警,還在現(xiàn)場擺放了有關(guān)危險駕駛案例和交通法規(guī)的展板,并向旅客發(fā)放交通安全知識手冊。(12月2日《河南商報》)
隨著我們汽車保有量的直線上升,交通安全也隨之成為一個顯山露水的話題。然而,在交通安全這樣的話題上,我們應該感受到的絕對不僅僅是對于駕駛員的一種約束,更是對于每個人的約束。從這個意義上看,交通安全日,正是一個契機,讓我們能夠看到,原來交通安全話題就是一個“全民總動員”的內(nèi)容,如果沒有全體人員的參與的話,往往就不能夠收到想象中的效果。既然如此,筆者就提出這樣的基本觀念,即,對于交通安全的呈現(xiàn)來說,我們應該在如何凝聚和匯聚“全民總動員”上進行努力。
“全民總動員”,首先在于制度先行。這里,所謂的制度,應該包含著剛性制度和軟性制度。從剛性制度上分析,我們需要加強各種法律法規(guī)的完善,讓違反交通規(guī)則的行為能夠都納入懲罰中來,而在懲罰過程中,無論是駕駛員和行人,都應該能夠?qū)崿F(xiàn)一視同仁。從軟性制度上分析,交通文明的出現(xiàn),也就是應該有每個人心中的法則。對于每個人來說,在道路上行駛,都應該牢記于心的規(guī)則,讓這樣的規(guī)則能夠落實在內(nèi)心深處,這就是一種軟性約束。既然如此,當我們談及交通安全的時候,就需要呼吁這樣的兩種制度的出現(xiàn),可以說,沒有這樣的制度庇佑的話,交通安全往往就會成為空中樓閣。
“全民總動員”,又需要懲罰落地。有法可依是一個方面的問題,其中主要解決了規(guī)則的制定問題。但是,至關(guān)重要的是,到底能夠落地的問題。舉例來說,當我們看到諸如南京寶馬肇事案件這樣的悲劇的時候,如何以法律手段進行嚴懲,杜絕出現(xiàn)類似的事件,往往就會成為一個焦點。對于交通安全來說,我們往往有著太多的顧慮,而正是因為這樣的顧慮,讓我們感受不到法律的威嚴,從而讓那些有錢有勢的人開啟的另外一套模式,而在這樣的模式下,公平和公正就會減少。有鑒于此,我們就說,交通安全,必須能夠讓嚴懲落地,讓違反交通安全的行為無處遁形。
“全民總動員”,又呼吁以身作則。對每個人來說,我們都應該成為規(guī)則的遵守者。在馬路上行駛,無論你是駕駛員還是行人,都應該遵守規(guī)則,以身作則,從自身做起,從小事做起。在這樣的過程中,遵守規(guī)則,應該且必須能夠成為第一位的內(nèi)容。因為,相對于別的內(nèi)容來說,只有規(guī)則才是至關(guān)重要的內(nèi)容??梢哉f,只有在不斷遵守規(guī)則的基礎(chǔ)上,我們才能夠幻想著實現(xiàn)交通安全的呈現(xiàn)。
不難看出,交通安全情況下,我們每個人都是受益者,從交通安全中,我們能夠看到遵守規(guī)則的重要性,也能夠懂得懲罰的重要性。總而言之,只有我們能夠唱響“全民總動員”的旋律,才能夠讓交通安全的明天更好。(李亦然)

